咸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咸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咸阳市采购中心受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JC—*******(G)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咸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咸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建设
采购预算: *******.04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入陕备案证书)(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备查);6、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17 08:30:00至2018-10-23 1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建设大厦11楼财务科(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时,只需携带《公司介绍信》即可。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6 09:0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三楼)一厅
3、开标时间:2018-11-06 09:0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三楼)一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一)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4、账 号:****************0601-000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咸阳市采购中心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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