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宜采公[2010]23号关于宜宾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公开招标文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宜宾市检察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宜采公[2010]23号。
二、 项目内容:宜宾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有关要求详见“第三章”。
三、 投标人资质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 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必须获得所选主要设备原厂商(MCU、高清视频终端)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主要视频会议系统设备(MCU、高清视频终端)应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检测报告;
5、 所投主要视频会议设备(MCU、高清视频终端)如未参与2009年省检察院组织的视频会议设备联调测试的,应当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组织测试,并提供由省院认可的测试报告;
6、 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建设业绩。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购买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函原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招标文件和介绍函格式下载地址:宜宾政府采购网(http://zfcg.yb.gov.cn)“下载专区”的“招标文件” 和“通用表格”栏下载)。
五、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六、 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40分。
3、投标地点: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到主席台会议桌上)。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八、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时间:2010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宜宾市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旭东; 联系电话:133*****719
采购中心联系人:陈 智;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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