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物资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物资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2018年物资检测服务(招标编号:SXTYZX-2018-WZ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山西天亿振兴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最终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分标编号和分标名称具体如下表: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SXTYZX-2018-WZ01 | 物资检测服务 | 包1-包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
投标人若因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未开具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需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应分别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1.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合同履约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n)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o)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1.3业绩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1.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投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投标人将以下所列内容发送至sxtyzxdl@163.com,缺任何一项内容视为报名不成功。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报名表(表格填写应为可编辑格式,不得使用图片或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2);
④开具发票提供资料信息表(表格填写应为可编辑格式,不得使用图片或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3)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18:00时(节假日休息)进行报名。
报名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
5.3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财务确认招标文件款到账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表上填写的指定邮箱。
5.4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5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地点:山西电力大厦。
注:为确保开标工作顺利进行,纸质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下午14:00-17:00。
纸质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山西电力大厦。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天亿振兴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太原市长风西街晋联大厦 | 地址: | 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7号 |
邮编: | 030001 | 邮编: | 030001 |
联系人: | 宋女士 | 联系人: | 李净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收款人名称: | / | 收款人名称: | / |
8.2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凡是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者,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项目咨询)
梁女士 联系电话:****-*******(标书费确认、保证金相关咨询)
9.其他事项
9.1各投标人与公司资金往来(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转账进行,公司不收现金及任何票据。网银转账必须准确填写摘要或用途,摘要或用途内容需体现招标项目和资金性质(如:***公司2018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项目标书费)。办理资金网银转账业务时需将交易款项汇入公司交通银行账户:
户 名:山西天亿振兴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141*****101********67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五一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037
9.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3开具发票注意事项:详见附表3
9.4限中原则:同一投标人限中一个包。
2018年10月8日
招标
|
山西天亿振兴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