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宁夏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医药宁夏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重庆医药宁夏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医药宁夏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2017-640122-51-03-0064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德胜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1亩,本次一期建筑面积约1.3万㎡;内容包括拣配车间1栋,建筑面积12500㎡;辅助用房一栋320㎡;门卫室一处73㎡。(具体面积以施工图设计后规划审批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400万元,其中项目建安投资概算约425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勘察及设计和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服务。投标人应负责提供本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勘察(详勘和补充勘察等)、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土建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组织调试(包括单机调试)、试运行、运行阶段指导培训,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和服务(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相关的证照办理、项目审批等),最终验收后的设施交付招标人。

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

1、勘察设计的服务

(1)所有工程的勘察(详勘和补充勘察等)、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2)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充分依据和满足相应勘察规范要求深度的地质勘察及地勘报告。

(3)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EPC总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规划审批、施工图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含抗震、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施工图设计园林审查、施工图设计劳动安全卫生评审、防雷审查等一切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工作。

2、工程施工及非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作,包括:

(1)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深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管线预留预埋、一般的材料与设备安装、弱电智能化);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相关内容的施工。

(2)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是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

(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业主平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物业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

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

与工艺设备安装单位的配合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垂直运输、设备保管、施工水电接口等配合施工工作;以工艺设备安装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预留预埋、设备基础、饰面恢复等配合施工内容的深化设计及施工;配合工艺设备安装单位的试车、联动试运行等相关工作。

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工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须提供本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

2.5 计划总工期: 4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算起)。

2.5.1项目规划设计阶段: 45 日历天

完成项目物流工艺设计、建筑设计及相关审批手续。

2.5.2项目实施阶段: 375 日历天

完成项目工程施工、非工艺设备设计施工、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工作。

2.5.3试生产及正式生产阶段: 30 日历天

完成工程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完成相关人员的任用和培训。

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整体团队需具备以上资质,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均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1.2近三年至少完成过 1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近三年(2015年1月1至今)实施的单项合同投资额54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厂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标明牵头单位;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4)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5)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6)联合体投标未特别说明的投标申请人均为牵头单位。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单位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下载打印本单位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0日上午 9 时-12时,下午14时-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除外)。在现场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开发区6号路5号楼3层),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联系人:马小姐。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0时0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8日10时00分,地点: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中阿跨境电商院1楼1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一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


2018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物流中心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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