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用显示器购置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用显示器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用显示器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用显示器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18-H-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用于医学影像诊断的医用显示器 7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2017年度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00至2018年10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9:00至2018年10月2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招标
|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