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区给水改扩建指挥部采购药品、技防设备招标公告

市中心区给水改扩建指挥部采购药品、技防设备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中心区给水改扩建指挥部采购药品、技防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呼伦贝尔政府采购中心受呼伦贝尔市中心区给水改扩建指挥部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药品、技防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中心区给水改扩建指挥部品、技防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1

第一包净水厂用聚合氯化铝

2

第二包净水厂用复合高锰酸钾

3

第三包净水厂用粉末活性炭

4

第四包技防设备


注:详细配置要求、数量见采购文件。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分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nmgp.gov.cn网站上的“盟市招标公告”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产品销售合同(三份)

4、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6、技防产品应当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公安厅技防办委托)出具两年内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登记证书》证书应在年检范围内。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

异地企业可在www.nmgp.gov.cn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异地企业)或支票倒存(本地企业)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88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 4月15日12:00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9:00时

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邮政编码:021008项目联系人:徐勃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项目技术联系人:李元斌 ****-*******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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