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国电能源二连浩特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
招标编号:MGNT-FD-2010-GC001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内蒙古国电能源二连浩特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符合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电能源二连浩特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20%,其余 80%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内蒙古国电能源二连浩特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二连浩特市
3、工程规模和性质:二连浩特风电场49.5MW供水管线工程
4、招标编号:MGNT-FD-2010-GC001
二、招标范围:
为满足二连浩特49.5MW风电场生产及施工用水,从二连浩特市引接供水管线至风场厂区,供水管线长6.45km,采用DN100聚乙烯PE给水管,管道敷设于冻深(-3.37m)以下,穿越公路处采用顶管施工。
三、投标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施工等级要求并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5、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两套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获奖情况,指获得国家、省部级的重要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完成的同类工程情况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备查。(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8日-2010年4月14日
2、报名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丽山湖渡假村#3楼)
3、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10:00
4、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四楼业务二科(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六、招标文件出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4月15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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