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浮雕景墙、雕塑小品等施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景观工程浮雕景墙、雕塑小品等施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省利川市滨江南路景观工程浮雕景墙、雕塑小品等施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投入,招标代理人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利川市滨江南路;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原景区设计中的浮雕景墙、栏杆、雕塑小品等进行施工设计;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
2.4. 设计质量要求:与原设计图纸中景点设计立意要求一致;
2.5以艺术性的设计思维,采用简洁、现代、独特的设计手法,创作出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雕塑,即要有鲜明的主题,又要彼此具有一定变化,有独到设计思想并能表现城市特色和景区的文化氛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的从事雕塑专业的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资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 年4月7日至 2010 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2:30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4月16日上午11 时,地点为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清源路72号)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投资湖北网、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51号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邓先生、谭先生
电 话:152*****888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72号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496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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