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梅县区石坑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梅县区石坑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的委托,对 梅县区石坑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810-0670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区石坑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6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计划编号:M3-201809-06701-114
2、项目内容: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黑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上网页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以下资料:
5.1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5.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8日 至 2018年10月2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粤东医院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二楼开标室(粤东医院侧)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粤东医院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
联系人:周宇丰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400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地址:梅县新县城行政区梅县水务局大楼 |
联系人:曾恒日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47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3*****35213.pdf">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3*****92788.rar">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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