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万安县]万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8-10-17]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万安县城市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万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 ||||
项目金额 | 1,140,0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1.该服务项目于2015年由‘移动公司’中标并负责运行配套通信服务。目前仍在负责该平台的维护。本项目由其继续维护运营有利于网络安全运行稳定性和维护及时性,售后服务更有保障。2.前期网络和电源系‘移动公司’承建,如由其它公司维护和运营,则需重新改建,费用将大幅度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利于现有资源的继续共享,节约项目投资及费用。3.该项目的服务期限及年服务的费用另行确定。 | ||||
专家姓名 | 刘洲成 | 职 称 | 工程 | ||
工作单位 | 万安县金芙蓉造价事务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该项目属数字化平台维护,之前(2016-2018年)安装及维护由万安移动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实施的。使用单位反映:运行良好,网络可靠。考虑网络专线等设施的延续性和城管局、财政局《万府办抄字【2017】920号》抄告单精神,节省财政资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的服务期限及年服务的费用另行确定。 | ||||
专家姓名 | 刘奇才 | 职 称 | 中级 | ||
工作单位 | 万安县建筑设计院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本项目属平台服务,该项目通过了公开招标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万安分公司实施的,使用单位反映运行良好,网络可靠,维护及时。考虑到该项目的延续性,业主意见和财政局抄告单精神 《万府办抄字【2017】920号》,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的服务期限及年服务的费用另行确定。 | ||||
专家姓名 | 王文志 | 职 称 | 高级 | ||
工作单位 | 万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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