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大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大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大队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大队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CMJLCG-2018-GZ06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大队服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6.0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具体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7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五楼招标代理部(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相应收据。

注: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需按采购文件中《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规定内容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相关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9: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二、本次采购的磋商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

E-mail: www.gzcmjl.com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

审核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供应商授权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

人员签名:


供应商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2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


原件



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原件



6

投标人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原件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供应商须留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供应商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供应商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供应商代表共同签署。

4、供应商没有按本表要求提交完整的合格的资料,不可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支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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