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市级事业单位车改评估、拍卖公司招标项目磋商公告
山东省枣庄市市级事业单位车改评估、拍卖公司招标项目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枣庄市市级事业单位车改评估、拍卖公司招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8日09:09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枣庄大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山东省枣庄市市级事业单位车改评估、拍卖公司招标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市级事业单位车改评估、拍卖公司招标项目
A包:车辆鉴定评估机构(两家)
B包:公务用车拍卖机构(两家)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公务用车约为200辆,以实际评估和拍卖车辆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A包: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1.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严格履行合同,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1.4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包: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本项目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24日16:3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八、报名方式
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止。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1.1 招标人:枣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390号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枣庄大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高新区锦水长街(互联网小镇)15号楼712房间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31*****973
十二、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功能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枣庄大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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