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216焊涂通廊机械化滑橇输送系统钢结构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216焊涂通廊机械化滑橇输送系统钢结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216焊涂通廊机械化滑橇输送系统钢结构,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VW216焊涂通廊机械化滑橇输送系统钢结构。
2.2招标范围: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方依据施工图和技术任务书,负责图纸审核和现场勘查,负责钢结构的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一厂CA1总装内部:2018年12月1日进入现场对地面和厂房网架标高进行测量和勘查工作;2018年12月20日进入现场开始机械化钢结构安装工作;2019年2月1日完成全部机械化钢结构安装工作(包含对总装工艺钢结构及相关介质的的改造);二厂VW216焊装内部: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7日;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必须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5交货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VW216焊装及一厂CA1总装.
2.6计划投资额:376.7761万元(不含税),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经理不可同时负责其它项目,其它项目指除一汽-大众长春工厂VW216焊涂通廊机械化钢结构项目以外的施工在建项目。
3.3项目人员组成要求:
3.3.1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图纸细化竣工图设计等工作,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制造和安装整个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工作,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材料员,提供岗位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焊接工艺工程师,负责编制焊接工艺及焊接质量检查等工作,要求提供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焊接专业的毕业证书;
机械工程师,负责材料的加工制造工艺流程编制,焊接工装的设计及构件的尺寸检查等工作,要求提供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机械设计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其中焊接工艺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可以外聘,但需提供外聘证明。
3.3.2施工人员必须包含焊工、安装工、铆工及力工,其中焊工需提供不少于8个焊工证,安装工需提供不少于8个登高证,允许一人同时具备焊工证及登高证;铆工不得少于6人,力工不得少于6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承建方在职人员,供货方需在投标时提交焊工证、登高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3.4投标人自身近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期间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机械化钢结构或工艺钢结构的施工业绩,完成验收的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400万人民币(含税)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业绩无效。
3.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7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拒绝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参与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及网页截图)。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4 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如须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须提供加密锁),以便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0月24日16:00时截止。(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需潜在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的支付可以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银行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w12001.com.cn)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会议室(长春市东风大街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兴福、李佳龙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石堃、李霆电话: 157*****043
E-mail: ccwlzx2001@vip.163.com http://www.ccw1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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