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不动产权第0000041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公示
关于粤(2016)不动产权第0000041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公示
我局收到惠州市绿生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出办理位于园洲镇九潭桦阳三路的粤(2016)不动产权第*******号用地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粤(2016)不动产权第*******号用地
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如下: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可用地面积10624.48㎡,计容用地面积12684.04㎡,计容建筑面积≥12684.04㎡,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可用地面积9178.49㎡,计容用地面积10753.05㎡,计容建筑面积≥10753.05㎡,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地块三: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可用地面积15502.14㎡,计容用地面积17148.73㎡,计容建筑面积≥17148.73㎡,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
凡与以上申请人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pdf" target="_blank">关于粤(2016)不动产权第*******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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