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会展中心项目空气治理的询价公告简单低价法招标公告(纸质投标)(材料设备)
莆田市会展中心项目空气治理的询价公告简单低价法招标公告(纸质投标)(材料设备)
莆田市会展中心项目空气治理的询价公告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莆田市会展中心项目空气治理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报价。
一、材料技术要求:
1、施工药剂应使用光触媒类产品对室内甲醛、苯系物、TVOC等有害气体进行净化,产品必须是无毒无害产品,附检测报告。治理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同时通过具有CMA资质机构的检测。
2、质量要求:所提供货物必须为环保型产品,并具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无毒无害检验报告,无刺激性报告,所使用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质量监督局检测。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报价的报价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相关的室内空气治理、净化等经营范围,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治理单位须具备全国性或本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或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空气治理资质甲级,或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报价企业需在近三年内(指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有超过处理2万平米以上或超大型工程项目装修后空气治理的经验及案例合同证明不少于1个,或有国家、省重点项目装修后空气治理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由询价人进行资格后审。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权力部门通报为不合格的厂家不具备本次询价报价资格。
三、报价须知:
1、本次询价以本批物品为一个合同包计算报价总价,每种规格物品只允许单一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参与询价的有效报价将由采购人择优选择空气治理单位。
2、各报价人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和询价清单里的内容进行报价,未经询价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任何擅自修改询价清单内样式、材质、尺寸、数量,或出现漏报,恶意错报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3、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为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需包括设备费、组织方案费、材料费、成品保护、运输、轮渡、保险、材料检验检测、现场安装费、卫生清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询价方指定地点(莆田市会展中心项目工地现场)的落地价(含卸车)、现场施工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一切劳动报酬、物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期间的报酬、物价浮动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等费用;税务部门规定、由报价人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以及有关的其它费用及所有税费的变更与浮动等,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报价人自行采购供应到施工工地现场,并且都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证书,并由报价人对其产品质量对询价人直接承担责任。报价内容包括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保障工程质量等措施。
4、报价人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空气治理施工方案(格式自拟,方案应包括人员组织、施工工序及进度计划安排、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治理方法、治理工艺、主要设备及拟采取的主要药剂等内容)。
5、本次总价最低有效报价经项目工程采购询价小组确认后作为预算编制、合同组成价依据,最终价格以财政审核为准。若报价人所承诺的条件在后期签订合同后却未能按要求履约的,报价人将承担一切责任。总承包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原则上优先选用参与报价人的材料设备。
6、本工程需在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并做好成品保护直至询价人验收合格。相关款项费用按实际面积及投标单价予以计取并支付款项。质量不达标或任何一个时间段逾期均由报价人承担责任,询价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若报价人无理停工、未能积极及连续施工或触犯其他违反合同的过失,询价人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报价人须补偿询价人因终止合同而蒙受的损失。
7、报价人自行视察和踏勘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的详细资料,并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所有资料,报价人以不知道现场情况为籍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获补偿。
8、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发生损坏,若由于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材料及已完工的工程损坏或污染,由报价人负责返工、修复或重新施工,因此发生一切的损失由报价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本次询价的建筑面积暂定为3.8万平方米(暂定室内建筑面积,不计算各层高高差因素和展开面面积),以实际最终执行室内建筑面积为准,最高控制价为含税100万元。但采购询价评定小组评审认为报价人报价为恶意低价的,可能取消报价人的报价资格。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
10、报价人必须响应所有技术参数要求,保证投标报价的计算准确,录入正确。报价单及所有附件(如图纸或工艺要求)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11、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12、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四、专利说明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保证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的损失。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单位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时间安排:
询价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询价相关文件自行下载。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5: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和拟采取的空气治理施工方案以纸质文件报送。
2、纸质报价文件送达地点: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1号楼二层))。
联系人:小李电话:****-*******
3、电子邮件报价发送至********21@qq.com
4、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法:
询价单位: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小李
联系方式: ****-*******
代理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各楼层平面布置图
附件2:报价文件组成.doc
附件3:空气治理询价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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