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分公司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项目

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石化股津规〔2018〕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分公司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分公司化工部涉苯储罐拆迁还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建设投资:总投资估算2889.63万元(已抵扣设备材料增值税316.73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159万元(不含税价)。

2.5计划工期:基础工程设计工期为30天,详细工程设计工期为90天(具体开始工作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

充分依托现有总图位置、消防设施、给排水及排污系统,对不符合规范的涉苯储罐进行拆迁还建,并根据生产需要适当调整罐容,具体内容为:

(1)拆除石脑油储罐TK-801A/B(6251 m3),新建两台储罐,每台储罐罐容调整为5000m3。

(2)拆除苯储罐TK-806(1235 m3),新建一台储罐,罐容调整为3000 m3。

(3)拆除苯-甲苯分馏进料罐TK-401(1068 m3),新建一台储罐,罐容调整为1000 m3。

(4)新增在线色谱分析仪两台,对二甲苯检查罐TK-812A/B(165 m3)、苯检查罐T-552A/B(300 m3)不再还建;新增检查井8座(Φ1.0×1.5m)、水封井3座(1.0×1.0×1.5m);设置8台PCL8(立式)泡沫产生器;新增控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敷设油气回收管线,将罐顶气引入现有化工部油品车间VRU-002油气回收装置。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勘察、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竣工图设计以及整个工程设计文件的汇总工作,包括提供勘察报告,编制总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以及参与技术谈判和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等。负责重要设备技术协议书签订、负责竣工图纸编制、提供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压力容器A2、A3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系统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2015 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系统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项目经理部人员一览表内全部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且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8日17时00分至2018年10月23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孙旭;

电话:***-********/150*****673

电子邮箱:sunxu.yssh@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3.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维护购买人信息,维护信息完成后可以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8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 拆迁 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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