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南充市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项目
设计、勘察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充市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己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综[2009]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市环境保护局,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核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09]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改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充市内;

建设规模:新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一栋,南充市重点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监察执法业务用房1500m2,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4500m2,嘉陵江流域环境监测中心2500m2,南充市核与辐射监测站1000 m2,污染源在线监管中心300m2,环境应急指挥中心200m2,地下停车场1000m2;

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充市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室外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等全部设计工作及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以来具备设计3个类似业绩,勘察3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 月 12 日至2010年 4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5 月 7 日 10时 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充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坝市政府新区3号楼6楼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89*****377

传 真:****-*******

招标代理公司: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邮 编:610041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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