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工业废渣场治理及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KLMY-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属环保改造项目。1)克石化公司工业废渣场于2003年11月投入使用,于2014年年底停止使用。2017年7月4日克拉玛依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废渣池停用审批的复函》(克环保函【2017】189号),要求克石化公司尽快采取措施安全处置废渣池中现有的危险废物,消除污染,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关闭计划,做好污染场地的管控工作。并要求克石化公司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管理程序开展治理工作。2)克石化公司热电厂灰渣贮存场,主要用于临时贮存热电厂4台锅炉运行时产生的炉渣。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受当时现实条件限制,灰渣场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具有一定的防渗性能、应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等,对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的风险。3)2014年12月,为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治理,国家环保部发布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方案要求企业应将VOCS的治理与监测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厂界安装特征污染物环境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目前,克石化公司尚不具备厂界VOCS的在线监测系统。4)2017年12月,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石油炼制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要求单台额定功率≥14MW的工艺加热炉排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需进行自动监测。目前克石化公司的单台额定功率≥14MW的工艺加热炉有9台,均不具备氮氧化物浓度的自动连续监测的条件。针对上述情况,克石化公司提出需进行治理、改造,以满足环保要求。工程建设范围为:本项目分为四部分内容:工业废渣场治理、热电厂灰渣场改造、厂界VOCS自动监测系统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EMS)系统安装以及相应配套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仪表、电气、设备、暖通专业的施工内容。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理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设备材料的监管、各专业工程施工和安装、调试、培训、试车/开车/生产运行考核的技术服务、性能保证、竣工验收、质保期内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及其相关工作。设备、物资、土方的运输,工业垃圾的运输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在作业区施工准备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气瓶、工程机械、工程车辆的监理工作;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结算、转资及竣工验收等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还包括装置需要拆除、移位的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及拆除部分设备、物资的运输工作。(2)、建设地点:招标方工业废渣场、热电厂灰渣贮存场、招标方厂界及厂区装置内。(3)、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开工日期:以合同生效日为准;中交日期:2019年10月31日;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1日。监理期限为: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工日期为准起至工业废渣场治理及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保修期终止之日止,如工业废渣场治理及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延长,则监理期限相应延长。(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2018-KSHGC013的招标文件。
监理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设备材料的监管、各专业工程施工和安装、调试、培训、试车/开车/生产运行考核的技术服务、性能保证、竣工验收、质保期内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及其相关工作。设备、物资、土方的运输,工业垃圾的运输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在作业区施工准备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气瓶、工程机械、工程车辆的监理工作;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结算、转资及竣工验收等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还包括装置需要拆除、移位的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及拆除部分设备、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年审合格、有效),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为中石油准入一类工程建设承包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10-19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10-25 18:00:00.0
4.1(A)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至13 时00分,下午16时至18时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生产指挥中心1011室领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7 10:20:00.0
5.1(A)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 年10月19日10时2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生产指挥中心1011室(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方式为现场送达。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电汇至招标方账户。
六. 开标
招标人:克拉玛依石化招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8-11-07 10:20:00.0开标地点:招标方生产指挥中心1021室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邮编:834003
联系人:寇振华 袁琴
电话:
********271
********558传真:
********069
电子邮件:kouzh@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克拉玛依石化支行
账户名: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
****************8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