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5号)和《“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市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制度,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供全科医学人才支撑。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健全,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随州建设需求。
二、适应新医改,完善市级全科医生教育培养体系
(一)对接新医改,开设全科医学专业课程。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要积极对接新医改,2020年前争取设立临床医学专业。要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医学生开设不低于2个学分的全科医学教育必修课程,并开展全科临床见习实习。改革完善高职(专科)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将全科医学理论和技能贯穿培养全过程,重点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培养助理全科医生。
(二)强化实绩考核,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要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每年招生20名左右全科住院医师(含中医),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毕业生,以及具有临床医学专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建立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承担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医院应增加全科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建立理论—临床—社区实践“三位一体”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突出全科临床思维和技能培养,提高全科医师岗位胜任力。加强全科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师资培养,逐步实行带教师资考核认证制度,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并将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完善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衔接政策,鼓励支持培训对象申请同等学历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三)建立健全全科医生进修制度,推进基层全科医学教育全覆盖。建立健全基层全科医生定期到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加强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推动乡村医生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按照湖北省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为全科医生推荐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积极推进全科远程继续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平台,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实现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全覆盖。
三、认真落实全科医师培养项目,提升基层全科医生素质
(一)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回乡就业鼓励激励机制。积极宣传本科和高职(专科)面向农村基层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的招录、教育培养和就业入职等政策,制定回乡就业激励政策,同时加大违约责任追究,力争我市所有生源地免费医学生都有意愿遵照协议回乡就业。
(二)落实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将新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高职(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0年全市助理全科医生培养达到100名,重点补充到乡镇卫生院和乡管村用的村卫生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适宜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全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继续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将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取得基层医疗机构转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达到560名。对培训合格者,在保留其原执业范围同时,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执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科医疗服务。
四、建立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一)提高基层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岗位工作的全科医生,工资收入参照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的全科医生倾斜,分配标准不低于医院同类人员平均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体现全科医生等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全科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全科医师倾斜。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全科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使全科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
(二)创新全科医生聘用管理方式。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有一定数量的全科医生岗位,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优先安排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到农村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要严格履约管理,确保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机构编制部门要统筹医疗编制资源,确保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用编需求,并积极做好用编核准服务工作。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三)实行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倾斜政策。大力推广“基卫高”职称评审,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到10%,增设的高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评审,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临床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评审考核,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各地要依法做好全科诊所设置审批工作,加强政府监管,指导全科诊所依法执业,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人才培养等方面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同等补助政策,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全科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选,以及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同时在“随州市优秀医师”“随州名医”等优秀人才选拔活动中,分配全科医生一定比例的名额。鼓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全科医生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随州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卫生计生、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全面推动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过程监督、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支付方式。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将符合规定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全科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可将其门诊统筹费用按定额预付给签约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由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将全科医生培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整合财政医改资金,保障全科医生培养项目实施。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对于落实政策不力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方,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先进典型和事迹,增进全社会对全科医生的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18年9月3日

标签: 全科医生 办公室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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