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镇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尖山镇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尖山镇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8-330727-01-01-076700-000,招标人为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磐安县尖山镇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面积约547.6公顷,耕地质量提升总面积约206.24公顷,预算总投资约143.01万元。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磐安县尖山镇安宅村等12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安宅村、大坞村、东胡庄村、斐湖村、葛依尖村、孔界村、楼界村、雅庄村、秧田坑村、赵界村、自然村等,项目规划面积189.9公顷,耕地质量提升面积约83.8公顷,该项目主要包括灌排渠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投资约39.62万元;第二标段磐安县尖山镇胡宅村等6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胡宅村、榧里村、岭西村、前山畈村、塘田下村、下周村等,项目规划面积224.7公顷,耕地质量提升面积约85.2公顷,该项目主要包括灌排渠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投资约39.43万元;第三标段磐安县尖山镇栗岭村等11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何家村、湖田村、金村、里岙村、栗岭村、小坑姆村、杨树坞村等,项目规划面积132.9公顷,耕地质量提升面积约37.2公顷,该项目主要包括灌排渠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投资约63.96万元;招标内容及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中标企业的同一拟派项目经理不再参加下一标段投标。
2.2建设地点:磐安县尖山镇。
2.3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每个标段)。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申请人应当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本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与企业资质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本单位其他人员需具备与企业资质同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3.4开标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市政专业企业需提供2016年度年审合格的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原件或磐安县建筑业企业诚信登记证明(开标时提供)。
3.7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磐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8:30时整至2018年10月23日17时整(北京时间),在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号(磐安电视台八楼)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3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26日9时30 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磐安县尖山镇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术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报名时由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磐安县尖山镇尖山村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号
邮编: 322312邮编: 322300
联 系 人:杨跃胜联系人:倪伟华
电话: 159*****225(564225)电话:138*****552
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 10月 1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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