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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上高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SG2018-038
2、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约1754.3万元/年,3年约5500万元
4、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承包期内,考核评分数平均在90分以上,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可再续签叁年合同。若工作业绩好,优先承包本县范围内其他环卫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要求
1
上高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和垃圾转运的经营范围。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3、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的,只能作为一个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原件(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及保证金回单可提供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外)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必须于2018年11 月 8日上午10点前送达,逾期不接收。
四、报名办法: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六、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楼 开标四室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开标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2、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网上报名回执单送至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立新 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友谊路5号
招标代理公司: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俊峰 联系电话:
150*****252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老县政府大院5栋202室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