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绿化乔木和灌木招标公告
新城区绿化乔木和灌木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邀请函
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綦江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要求,对重庆盛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所需绿化苗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及供货能力的商家参加竞标。
一、采购编号:QJ——2010——X075。
二、采购内容:通惠新城区绿化乔木和灌木。
三、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4月 12 日——4月 15 日12时止,领取地点: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大楼8楼)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下载。
四、参加报价单位自行对该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考察踏勘,以获取有关谈判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情况及有关资料。参加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无论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考察,均视为已考察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谈判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的环境因素。
现场踏勘联系单位:重庆盛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永其 联系电 话:139*****227。
五、采购货物要求:具体苗木种类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清单表。
1.苗木起挖:苗木的土球规格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土球的规格为苗木直径的8-10倍。苗木必须是移栽苗(即统称熟货)
2.苗木运输:按照业主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要保证苗木上下车轻拿轻放,土球不散落。
3.乔木一级分枝不小于1.8米,小乔木及大灌木高度不小于2米,
4.苗木栽植:根据业主的要求确定栽植地块和栽植间距、树坑大小,栽植时要浇定耕水和放用生根保水的植物生长剂,成活率达100%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未达到标准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植补造措施。
5.苗木管护:管护期为一年。包括除草、浇水、施肥、修剪等。
6.苗木报价:包括购苗、运输、转运、栽植、企管税及一年管护等所有费用。
7.时间要求:从中标签订合同后2日内计算,15天内全部完工。
8.质量要求:甲方将派四个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乙方栽植必须达到植物栽植规范要求。
9、所需苗木一览表
序号品名规格CM
(米径)数量(株)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白兰花D=2-31000乔木一级分枝不小于1.8米,小乔木及大灌木高度不小于2米,所有苗木均要带土球,土球的直径不小于苗木干径的8倍。
2桂花D=2-3300
3垂丝海棠D=2-31000
4帖梗海棠D=2-31000
5白玉兰D=2-3600
6紫玉兰D=2-3600
7天竺桂D=2-31000
8 碧桃D=2-3400
9红叶李D=2-31000
10紫薇D=2-32000
11广玉兰D=5-6500
12樱花D=5-61000
13帧楠D=2-3600
14木芙蓉D=2-3300
15红枫D=1.5-2300
合计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货物能力,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保障。
七、投标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在投递报价文件时需同时提供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保证金。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并因投标报价人的行为而存在风险,对投标报价人的违约违规行为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保证金在宣布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资料报送接收时间:2010年4月 15 日14 时至 14时30分止。报价文件需由报价商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到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现场投递报价文件。
九、报送地点: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綦江县政府大楼11楼)。
十、报送资料(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页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装订成册,密封,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
1、报价表,所报价格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表除总价外必须进行清单报价。总价与清单不符为废标。
2、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对照审查)。
3、投标报价苗木具体规格品质描述,售后服务承诺,本项目相关商务要求条款承诺,其他优惠承诺。
十一、报价需知:
1、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交钥匙工程”,从交货到免费质保期满,需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价书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并须填写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列表(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本询价表为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本中心办公室;
3、本中心发出此询价单并不表示收到此单者一定能中标;
4、在与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各品种具体数量可据要求适量增减。
5、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6、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被拒绝。
7、如供应商向本中心报价,则视为同意上述约定,
十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对低成本报价,恶意报价不能保障该项目圆满完成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三、交货日期:成交人与重庆盛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进行。
十四、交货地点:綦江县通惠新城区各绿化地。
十五、项目质量保证:
1、栽植施工及质量:必须按施工作业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内容和项目包括整地、栽植、补植和1年(2010-2011年5月20日)的抚育管护。苗木规格质量,造林施工质量,抚育管护质量都必须有达到设计标准。若栽植成活率和保存率未达到设计要求,必须进行补植补造,补植补造的树木管护时间顺延一年。
2、所有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延期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保留终止合同和向谈判方索赔的权力。
十六、项目验收:1、工程项目验收按重庆市森林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和本项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由重庆盛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进行验收。包括工序验收、年度验收和综合验收,以工程项目各阶段获得验收合格证为验收合格。
十七、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栽植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全款的70%,余款在管护期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询价函供应商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十八、其它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正规税务发票。合同、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交政府采购中心两份。
十九、联系:1.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张台敏 胡永,联系电话:********,********(传真);2.重庆盛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王永其,联系电话:139*****227。
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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