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园建设监理基本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嘉园建设监理基本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安嘉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备[20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中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安嘉园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体院北路28号米。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6642平方米(1#栋地上31层,地下2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25728㎡;2#栋地上31层,地下2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12220㎡;4#栋地上25层,地下3层,采用框架核心筒结构,47032㎡,地下室41661㎡ ),最高栋建筑高度99.9米。
4、工程投资:约28000万元。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6、监理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湘安嘉园建设项目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具体以工程合同为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监理业绩。
3.3.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3.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3.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3.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5.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下资料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5.2 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8 日至2018年10月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咨询电话:周女士,电话:135*****251。
5.3 投标人报名后,其拟任施工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等资格证明材料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变更,否则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4 报名时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7)总监理工程师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印件存档备查,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5.5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6.2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24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6.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招标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文件。
6.6 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7)总监理工程师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7 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6.8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6.9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8年10月23日17:00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7.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安嘉园建设项目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安嘉园建设项目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7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8基本资格审查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时仍然有效;
7.9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保留在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中,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其投标保证金确已退回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向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02房。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标签: 审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