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园建设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嘉园建设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安嘉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备[20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中旺置业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湘建监督【2017】7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湘安嘉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6642㎡(1#栋地上31层,地下2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25728㎡;2#栋地上31层,地下2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12220㎡;4#栋地上25层,地下3层,采用框架核心筒结构,47032㎡,地下室41661㎡ ),最高栋建筑高度99.9m,总投资估算约3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体院北路28号。
3、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创优标准详见合同条款)。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工期要求:总计1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8.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建筑幕墙(如需)、钢结构(如需)、住宅公共部位及写字楼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人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备用电源、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8.2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8.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红线范围内的1.土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2.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结构、安装、外墙装饰、精装修(不含住宅内装饰)、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弱电;3.消防、人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室外附属、污水处理、备用电源及环保降噪、标示系统;4.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服务。(其中地块二商业酒店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保修: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13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任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4.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4.3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8年10月23日17:00时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安嘉园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安嘉园EPC总承包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4.3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凭以下资料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6.2 报名时间:从2018年 10月18日至2018年 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咨询电话:周女士,135*****251。
6.3 投标人报名后,其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等资格证明材料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变更,否则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6.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
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2)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或提供《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其企业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
13)如为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4)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存档备查,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6.5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7.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10月 24日 14:3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7.2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8.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8.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银行保函;
6)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
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2)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或提供《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其企业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
13)如为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4)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
注:
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投标报名资料一致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向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9.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09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11月23日 9 时 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中旺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周女士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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