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第三次)招标公告
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第三次)招标公告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化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项目(第三次)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化州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化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982-201810-135001-0009
四、PPP项目名称: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项目(第三次)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原分3个包组组织招标,其中包组二、包组三已完成招标程序,现对(包组一)化州市北区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项目进行第三次资格预审邀请。
(一)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启动2017年PPP模式全市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函》(粤建村函【2017】1057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化州市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技术领先、管理先进、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运行良好的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项目无偿地移交给化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二)本项目的水质净化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如下:
1、镇区水质净化设施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中的较严值。
2、农村水质净化设施最终出水执行以下标准:
(1)处理后出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2)处理后出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时,需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排放标准,至少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不在前述(1)及(2)要求涵盖范围,以村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处理方式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采取单户或联户处理方式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三)(包组一)化州市北区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范围:宝圩镇、平定镇、文楼镇、那务镇、播扬镇、合江镇、江湖镇等7个镇街镇区范围;农村部分覆盖467个自然村范围;污水处理工程总服务人口约20.64万人。
2、项目建设内容
(1)镇区部分:新建宝圩镇、文楼镇、江湖镇、那务镇、播扬镇、5个镇街的水质净化厂及新增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约5900m3/d,新增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总长约56.27公里,同时配置长度不小于13.2公里的支管。
(2)农村部分:新建467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约1.72万m3/d。
3、项目总投资41903.96万元。
4、更详细建设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五年内曾有过市政公用工程类的PPP项目业绩(含BOT、TOT,不含BT)。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社会资本方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业绩有效,但须提供控股证明材料。
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务。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1)、(2)项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备。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3)、(4)项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
4、广东省外注册的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申请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是)
5、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6、化州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其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方协议书》,且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包组申请(投标),否则相关申请(投标)无效。
8、已按要求登记报名且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报名方式:
1、现场踏勘(答疑会)的方式、时间、地点:本项目于2018年10月23日9时30分召开现场考察及采购前答疑会,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参与的指牵头方)或拟委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到场,不按时到达或不出席的视为不符合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条件。集中地点:化州市橘城西路90号化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小会议室;申请人踏勘时需从资格预审文件下载现场踏勘确认单表格,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则不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踏勘则不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准时签到,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申请人踏勘完毕后送现场踏勘确认单由项目实施机构盖章确认。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项目施工负责人报名的,应再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资格预审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符合“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副本复印件;(4)符合“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复印件。(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及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6)如为联合体参与的则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方协议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格式详见附件《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方协议书》)。(7)经项目实施机构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需要带原件核对。(本公司接收供应商的资料,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条件,供应商是否满足合格条件由评委会决定。)
备注:(1)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有关本项目的信息可查阅以下相关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www.mmjyzj.com
(三)在第二次资格预审已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申请人,如继续参加本次申请,可无需再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便视为资格预审通过,但需在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期间递交《(第三次)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并附原《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才成为包组一的第三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原预审通过的联合体申请人如果有成员变更的则需要重新办理资格预审申请。(四)符合社会资本要求的确认方式:合格制。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3家时(包括已通过第二次资格预审且确认参加本次预审的申请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期间(9:00~11:30,14:30~17:30)按要求持相关资料到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路135号1号楼10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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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10月 19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 11月 09日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迎宾路丰年大厦3号楼5楼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10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茂名市迎宾路135号1号楼10楼 |
联系人:周劲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5000 |
(三)采购人:化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桔城西路90号 |
联系人:李沂晓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5100 |
(四)财政部门: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 地址: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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