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兴县洪桥镇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洪桥镇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长兴县洪桥镇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一)、道路绿化工程
1、项目名称:长兴县洪桥镇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2、招标内容:总绿化面积约5000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3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3.4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3.5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
(二)道路照明亮化工程
1、项目名称:长兴县洪桥镇道路铺装改造及配套工程----道路照明亮化工程
2、招标内容:安装路灯照明的道路总长约1.56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3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职的文件;
3.5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3.6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
3.7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企业单位中标后须按照长兴县当地有关规定办理《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及设立长兴分公司的相关手续。
三、报名事项:凡有意参加者,于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4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整,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退还图纸(逾期图纸押金不再退还,该费用将用于补晒图纸),若有损坏,按每张50元赔偿。(如需清单的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清单内容一律以书面提供为准)。
五、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茆晓峰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美美 电 话:****-******* 传真:****-*******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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