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寺台乡寺台村等四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寺台乡寺台村等四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寺台乡寺台村等四村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8-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寺台乡寺台村等四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康发改【2018】4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整合回收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2.2、招标单位地址:康县寺台乡

2.3、项目名称:康县寺台乡寺台村等四村环境整治项目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康县寺台乡寺台村剪子村扶贫互助资金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寺台村庭院硬化及入户道路(补助水泥200吨),公厕3座,广场216平方米,道沿石70米,石桌凳2套,绿化100平方米;剪子村房屋外墙维修改造(一层)20座,村史馆74平方米,景观平台88平方米,卯石花院墙363米,单檐六角亭1座,仿木水龙头1个,扩建乡村舞台1处;康县寺台乡杨湾村史家坪堤路项目:对大堡河杨湾村史家坪段进行治理,治理河道总长400米,新建堤防454米,其中大堡河左岸170米,右岸284米,安装防护栏杆410米,道路硬化454米。康县寺台乡马连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硬化9条巷道,全长1500米,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3000平方米,10cm天然砂砾层3000平方米,路基整修3000平方米,新建涵洞2道,整体式过水路面2处。)

2.5、项目实施地点:康县寺台乡

2.6、建设工期:60日历天

3、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康县赵坝统建楼2单元22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职称证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5、报名成功后施工图在建设单位领取。

3.6、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人: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世林联系电话:139*****176

6、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187*****821

7、监督单位:康县发改局:****-*******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