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环境保护局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磋商公告
清徐县环境保护局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磋商公告
清徐县环境保护局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磋商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徐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XCT02-2018F011
二、项目名称: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内容共2包,供应商所报包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清查、普查、数据录入、成果开发、监测等项目 | *******.00 | |
2 | 清徐县第二次污染源数据审核、质量控制等项目 | 420000.00 | |
合计 | *******.00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有关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始实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操作规程》执行,达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国家或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中任意一项: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施工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监测检测资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9、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及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报名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7)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8)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9)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供应商持上述原件及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获取磋商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
3.磋商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11月01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清徐县文源路东19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清徐县城湖东二街环兴路27号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37*****667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联系人:张云、刘彦灵、霍瑞莉、王海溟
联系电话:****-*******、181*****222
电子邮箱:huaxiachengtou2001@163.com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期限为: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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