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四医院家属区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终端主机及融合器招标公告
第九四医院家属区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终端主机及融合器招标公告
第九四医院家属区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终端主机及融合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18-NJD94YY-30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 项目名称:第九四医院家属区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终端主机及融合器
二、 项目编号:2018-NJD94YY-3010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终端主机+软件系统 | 台 | 1 |
视频融合器 | 台 | 1 | |
线管槽及布线安装调试 | 批 | 1 | |
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所列全部产品进行报价,数量不得减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含配套辅材),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售后等。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17300元;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的设备需与原有设备兼容,取得预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兼容性测试,若不能兼容将取消预中标资格。 5、必须要有字幕且在屏幕右下方字体一定要白色,实现双窗口,支持1080P,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08:00—11:30, 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丽燕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
邮政编码:33000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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