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藏铁路拉林站后四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川藏铁路拉林站后四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房建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8-116 1.招标条件 1.1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依据《关于新建拉林铁路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的批复》电物管【2018】第456号)意见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组织形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时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房屋及生产、生活房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拉林铁路线路从拉日铁路协荣站(DK33+500)引出,向东经贡嘎、扎囊、泽当、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DK437+100),正线长度403.14km,全线桥隧总长占线路长度的74.63%,全线共设20座车站:昌果站、贡嘎站、扎囊站、扎其站、泽当站、桑日站、拜珍站、沃卡站、巴玉站、加查站、热当站、朗县站、洞嘎站、热米站、下觉站、卧龙站、康莎站、米林站、岗嘎站、林芝站。我公司承建施工四电房屋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分布于沿线20座车站及区间,包括四电生产、生活房屋358栋,共计建筑面积100614.00平米,其中:四电房屋142栋、建筑面积29661平米,生产生活房屋216栋、建筑面积7095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9日,暂定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结构工程用热轧光圆(带肋)钢筋两个包件、直螺纹套筒一个包件,各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热轧光圆(带肋)钢筋(一、二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投标物资生产商为河北钢铁集团:唐钢、邯钢、承钢、宣钢;中国首钢集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武钢、鄂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钢)、莱芜分公司(莱钢);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集团);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冷钢集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钢集团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原铁道部生产商名录内的其他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带肋)钢筋200万吨生产能力,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能按计划排产,确保投标物资规格齐全,货源充足;经销商应具备月供应3000吨投标物资供应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通过CMA、CNAS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近一年委托检验报告资料,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不限定生产商数量,履约期间,投标人可选择供应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直螺纹套筒(三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2 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IS09001 质量、IS014001 环境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3.2.3 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符合国家规定,具备年产标准型直螺纹套筒300 万支生产能力,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能按计划排产,确保投标物资规格齐全,货源充足。 3.2.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通过 CMA、CNAS 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近一年委托检验报告资料,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2.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2 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不限定生产商数量,履约期间,投标人可选择供应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24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帐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第一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投标人,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代理单位在2018年11月14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16室(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永久村风溢酒店8522室 联 系 人:孙建红、王力 电 话:15513595535、187929177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电 话:010-63977662 传 真: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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