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卫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设备招标公告
区环卫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设备招标公告
区环卫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标号: QHZC--*******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区环卫处密封式垃圾运输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QHZC--*******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密封式垃圾运输车设备项目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含等值外币)的专业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等值外币)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9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且免征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11国家发改委公告(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号),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有产品的彩色样品图,图中标注规格、型号以及所投产品的商标标名等。
13须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
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整机及配件需一年免费质保;
16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谈判组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没前来购买标书或传真参与确认函则不能参加谈判)
四、谈判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4月8日——2010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供应商请与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楼(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
联系人:郝芳 电话:****-********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4月1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郝芳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2010年 4月1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在开标前打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我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淮安市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清河支行
八、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中心:
联系人: 郝芳 联系电话:****-********
2、采购方
联系人:殷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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