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带电作业库房及库房外墙标准化大修 招标公告

2018年带电作业库房及库房外墙标准化大修 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长乐公司2018年带电作业库房库房外墙标准化大修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谈判的供应(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2日17:30前报名并购买文件,采购文件每份50元,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①现场报名:应答人需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到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②电子报名:应答人需将标书费付款凭证(盖章)、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并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此四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635604789@qq.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必填)

1

FZFW2018GJT10317

长乐公司2018年带电作业库房库房外墙标准化大修

XX公司

张三





报名邮件发送后截止报名前2小时尚未收到采购文件邮件请联系:

蔡女士、方女士:18750105616(上午8:3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7会议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谈判时间为应答文件递交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

邮编:350000

联系人:蔡女士、方女士

电话:18750105616

7.购买标书费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业绩要求

截标时间

1

FZFW2018GJT10317

长乐公司2018年带电作业库房库房外墙标准化大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邀请函发出)后,应答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并生成的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能够提供10%增值税专用发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10) 服务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应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50万元,且与本项目带电作业库房标准化大修同类的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1)服务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应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50万元,且与带电作业库房大修相关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2)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3) 应答供应商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14)需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8年 10月 26日上午9:00




标签: 大修 标准化 外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