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LED屏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LED屏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正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LED屏及附属设施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正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关
采购人地址:正定县曙光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281
代理机构:正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办公区三楼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94.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办公区三楼B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7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二楼B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单位须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同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代理商将不被接受。6、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不用提供);(3)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须法定代表人签字);(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6)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7)近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种应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8)财务报告(2017年度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的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BBB及以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附属设施 指挥中心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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