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委员会水产品监督抽查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工作委员会水产品监督抽查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水产品监督抽查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机关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水产品监督抽查委托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水产品监督抽查委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3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监督抽查,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渔业服务1. 样品采集区域: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水产生产、养殖基地。2. 样品采集范围:淡水鱼类、淡水虾类、淡水蟹类、淡水贝类、蛙类、龟鳖类、海水鱼、海水虾类、海水蟹类、海水贝类、海参等。3. 检验品种:水产品。26.44



三、项目预算

26.4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主要包括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条件》,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等,磋商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记录证明文件。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19到 2018-10-2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现场领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0-31 10:4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0-31 10:45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房克欣、周桐、常柳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潘国峰:***-********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抽查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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