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哈工大一校区学生食堂等锅炉设备采购公告
一、招标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项目名称:哈工大一校区学生食堂等锅炉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GC2010JJ005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和内容
1、项目概况:学校拟对一校区内的学生食堂、西苑宾馆和老浴池的三个燃煤锅炉房进行锅炉"煤改气"改造,招标采购燃气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六、对报名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外名牌锅炉制造公司在中国授权的一级代理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招标只允许单一企业法人作为投标人,谢绝两个及其以上企业法人联合投标;
本招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的一个授权代表报名投标,如出现一个投标人的二个授权代表来参加本次投标,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为此出现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或相当于)及其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有效地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代理的锅炉相关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
6、投标人代理的锅炉相关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外锅炉制造公司给予的在中国地区授权代理销售的委托书。
8、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且有效的本企业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9、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07年-2009年)内所承担的两个及其以上同类采购或供货项目,且每项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80万元,以采购或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七、投标申请人可从哈工大行政办公楼328室哈工大工程招标办公室报名,时间:2010年4月13日-4月19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休息。
八、凡来报名的投标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地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张)以及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
招 标 人: 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招标办地址:哈工大行政办公楼328室
联 系 电 话:******** 盖遵彬 张娇娜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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