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嘉兴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达到上海市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资质A级及其以上资质。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嘉兴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8-15711,10-18-186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学校、医院、敬老院、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室内外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b.居民小区公共环境(含垃圾箱房、倒粪洞等居民小区配套卫生设施)、公园绿地、建筑工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及孳生地控制,并根据需要安装毒饵站、捕蝇笼、毒蚊缸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对病媒生物进行控制。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置警示标签,对其编号、绘制平面图进行管理,做好日常维护工作;c.病媒生物防制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反馈报告。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所示内容为准。 5、交付地址::嘉兴路街道位于虹口区中部偏南。辖区东至大连路,南至周家嘴路,西至虹口港,北至四平路,面积约2.63平方千米。 6、交付日期: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95000.00元(国库资金:225000.00元;自筹资金:27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1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2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三)符合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规定:提供相关人员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公司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公司近期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四)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我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五)“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注: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1916:00至2018-10-26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1716室)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网上提交报名资料,通过现场验证并缴纳标书费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包/份,售后不退。现场验证报名付费地点: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1712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01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1-01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171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17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踏勘1、踏勘安排:投标单位自行踏勘2、联系人:罗明娴电话:********(二)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点整前通过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提出,传真电话:********,招标代理将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点前发布磋商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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