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湖镇中和街篁甫路榕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樟湖镇中和街篁甫路榕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樟湖镇中和街篁甫路榕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湖镇中和街篁甫路榕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以延政移【2018】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9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樟湖镇中和街篁甫路榕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81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 08:30:00至2018年10月31日 14: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交易中心主账号加项目虚拟子账号尾数形式(不同项目尾数不同,以招标公告中账号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0月31日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893,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建设巷顺达商住楼2幢4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npggzy.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南平市建设路顺达商住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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