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费磋商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费磋商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费磋商公告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费组织竞争性磋商会议,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费
二、项目编号:ZLZX采[2018]231号
三、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内容共一包,报价人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费,预算价:43.98万元。
2、服务期: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工期、工程后期阶段。
3、范围包括:省监委办案用房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装修工程、装饰工程、信息化系统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以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6)具备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良好的记录,截止时点以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提供装订成册复印件三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此项不作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此项不作要求);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师注册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发票及明细);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日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3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633,133*****380
采购人监督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1日
招标
|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