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产业园绿化提档升级(二标段)招标公告

生物产业园绿化提档升级(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生物产业园绿化提档升级,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8】2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生物产业园绿化提档升级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宜昌生物产业园片区,绿化面积约157561.26平方米(具体范围和面积以业主方提供的实际面积为准)。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本项目为分段、分区块施工,分段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分段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管养期要求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两年。

4、工程质量要求: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98%以上,验收二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绿化管养期质量要求达到《宜昌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所规定的一级管养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贰级建造师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和近三个月(即2018年6月、7月、8月)社会劳动保障局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为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6、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可以对生物产业园绿化提档升级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保留一个标段中标人的资格,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则按其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的标段保留其该标段中标人资格,同时放弃其它标段中标人资格(见承诺函)。投标人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的,无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多个标段提供的承诺函中承诺的标段不一致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9时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14930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开标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02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525号

联 系 人:汪永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蔡成琼

联系电话:138*****2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档升级 绿化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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