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生活垃圾清运设备招标公告
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生活垃圾清运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城县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 ||
采购单位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普洱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08: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08:30至2018年10月26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15:00 | ||
开标地点 | 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 ||
预算金额 | ¥21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珊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洱市江城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白塔路七彩之门2单元322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江城县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江城县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江城县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厚招-18059);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预算:216.8万元;
2.5项目规模/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或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垃圾车 | 发动机功率≥47KW。排放标准GB18352.5-2013国V,总质量≥2840kg,外形≥4210×1600×1930mm,轴距≥2700mm,最高车速90km/h,发动机马力88马力,燃油种类汽油,轮胎≥165R14LT。 | 22 | 辆 |
2 | 垃圾箱 | 容积2.5立方,外形尺寸2000×1500×1000mm,材质碳钢板制作,外形箱体周围为方形,上部为弧形,箱体底部后带两只滑轮,厚度边二底三。 | 150 | 个 |
3 | 垃圾桶 | 容积120L,桶体壁厚2.8mm,桶盖厚2.4mm,材料全新高密度聚乙烯(HDPE) | 660 | 个 |
2.6供货地点:康平镇、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各乡镇。
2.7供货时间: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供货及验收。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其他要求:质量、服务要求等,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供货需求的供货商。
3.3.类似业绩: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清运设备供货业绩。
3.4所报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3.5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6本次采购只接受国产设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时将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须于公告期限内,2018年10月22日8:30至2018年10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服务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葛老师;电话:****-*******;手机:147*****984,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175窗口)。网上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持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及3.1款中所提及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等,至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现场报名并向代理机构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填写表格。其余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该项目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应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电子化交易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网址为:http://www.pe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递交地点: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方式为:首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专业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录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递交到开标现场,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6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6.2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6.3电子化交易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若电子化交易平台出现异常情况,经监管部门同意,可以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9.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400-9618-99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股长
地址: 普洱市江城县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珊珊、贺德兵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 址:昆明市白塔路延长线298号七彩之门32楼3227室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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