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新村社区购置资产(门面房)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社区自有,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花园街道办事处花园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花园新村社区购置资产(门面房)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购置200平方左右的门面房,用于经营超市、商场等商业出租,投资金额约350万元。
3、交房期:具备现房交付能力,采购完毕即可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所售房源具备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3、具备现房交付能力,采购完毕即可交付,保证招标人可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
4、房屋内部结构合理,可成片利用、整体性好,有效利用性高。
5、据十公共资源局[2018]1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月
22日至2018年
10月
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4楼信息大厅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
15日上午
09时
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4楼第
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花园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139*****65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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