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招标公告
(施工)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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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10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8]1003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2016]7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861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14301.0000万元,银行投资:26559.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0621.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津武(拍)2013-73号宗地商业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9521.1平方米,立项建筑面积40621.1平方米,总投资额3861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下朱庄街规划天湖路南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津武(拍)2013-073号地块商业项目(D4)橡树广场二期工程(3#-6#、8#-11#楼),本标段投资额约5700万元,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18277.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711.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6.01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4836.92平方米,最大高度16.8米,最大单跨跨度8.9米,最大层数4层,地下1层,最大基坑深度4.95米,框架结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预留预埋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3月15日 至 2019年10月1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办公楼2层203室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招 标 人: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蔡林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南北辛庄立交桥南侧
邮政编码:301700联系人:张扬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刘华电话:135*****438
传 真:***-********
日期:2018 年 10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张扬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南北辛庄立交桥南侧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标签: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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