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新病房楼配套设备(一)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新病房楼配套设备(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病房楼配套设备(一)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昌平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10: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09:00至2018年10月26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 ||
预算金额 | ¥2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南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建***-********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旭***-********、********、57693609 | ||
附件: | |||
附件1 | 单独包招标公告.docx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病房楼配套设备(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病房楼配套设备(一)
项目编号:C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南段
联系方式:刘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旭***-********、********、576936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单臂机械吊塔 | 8套 | 否 |
2 |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1台 | 否 |
3 | 追溯系统 | 1套 | 否 |
4 |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 1台 | 否 |
6 | 医用超声波清洗机 | 1台 | 否 |
7 | 麻醉机内部回路消毒机 | 1台 | 否 |
8 | 小型快速灭菌器 | 1台 | 否 |
9 | 无创呼吸机 | 2台 | 是 |
10 | 多功能婴儿辐射保暖抢救台 | 1台 | 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9.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9:00至2018年10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资料:(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距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费银行凭证复印件和距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会保证资金缴费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7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报名当日)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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