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58-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印
项目联系电话:139*****1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王印139*****1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969
代理机构地址: 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58-CG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范围: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纯水设备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预算54.3万元。
2.2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含本采购产品。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近一年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近三年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王印
电 话:139*****19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969
2018年10月22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8:00至2018年10月26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近一年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近三年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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