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郊、南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东郊、南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东郊、南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己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复【2018】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融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金贵镇、南梁台子;
2.2招标规模:本项目规划在金贵镇东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南梁台子南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界桩、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装护栏网、监控等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内规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金贵镇相关工程内容;二标段南梁台子相关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需提供一级)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www.ycsggzy.cn),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扫描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2报名时须上传资质的原件扫描件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等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9日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招标人自当日上午0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贺兰县行政审批局8楼
联系人:高伟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融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与尹家渠街交汇处鑫业大厦12楼
联系人:苏小叶
电 话:****-*******
2018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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