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8】00540号

采购文件编号:XYC-2018-01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尸体检测等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1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同时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两项内容;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查处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抽取血样送检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投标人在巴彦淖尔市须具有检验场所及检验设备并配备相关的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到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报名登记的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开户许可证;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或截图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7.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两项内容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9.提供本地检验场所的证明资料。(房屋租赁合同)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清晰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和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分前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徐向东

联系电话:135*****6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瑜

联系电话:186*****569

账户名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市胜利南路支行

账号:1540 3956 7690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技术服务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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