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外资洼地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颍上县外资洼地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颍上县外资洼地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外资洼地结余资金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颍上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上县

2.2项目概况:焦岗湖圩堤鲁口段加固工程位于鲁口镇,由向阳站向东加固至县界,长约6625m。八里河洼地水系连通配套工程位于八里河、慎城共2个乡镇,新建涵管桥3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施工标:颍上县外资洼地结余资金项目。

2.4项目概算:工程总投资约为844.48万元。

2.5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3年1月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6)信誉要求: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严重违约行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8年10月12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5日15时00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ahys.gov.cn ;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jyzx.fy.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颍上县水务局

地 址: 颍上县慎城镇交通路016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传真:153*****566

八.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卡复印件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附件如下:

********" target="_blank">颍上县外资洼地项目2018.10.12定稿.rar

颍上县外资洼地结余资金项目10.12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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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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