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招标公告

2018年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NL-ZGk-2018-001

2018年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采购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2018年10月

目 录第一章 采购邀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 投标函第五章采购商证明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 采购邀请

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采购单位)兹邀请国内符合2018年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NL-ZGk-2018-001

二、采购物资: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15个,每个规格:展示架95cm*210cm,展板80cm*180cm;材质:不锈钢架子,展板10mmPVC底板,画面UV制作;要求:不锈钢边框51管,方管38*25边框,底座牢固,设计美观大方。招标总控制价为1.725万元。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更好的展示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机关党建品牌辐射带动效应,现需采购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15个,每个规格:展示架95cm*210cm,展板80cm*180cm;材质:不锈钢架子,展板10mmPVC底板,画面UV制作。

五、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函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下午17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准时开标(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1001室(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交货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交货,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按要求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付合同款100%。

十、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联 系 人:黄常蓉 杨雯

联系电话:********

邮 编:610300

2018年 10月1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2018年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采购项目

2

谈判控制价

本项招标最高限价:1.725万,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方式

一次性投标报价

4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5

付款方式

合同中体现

6

实施时间及工期

自合同签定后10天以内完成。

8

实施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

9

投标文件

“报价表”1份

10

二、报名、提供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投标人响应文件

1、投标人认为具备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且满足项目技术及商务基本要求的,可以按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名时,应当按照谈判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过确认或者公证的复印件。

3、采购执行部门不能以采购文件内容以外的任何方式和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

4、参加投标人不足二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执行部门发布终止本次采购公告。

5、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后,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人响应文件。

6、投标人响应文件编制结束后,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执行部门应当拒收。

7、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执行部门。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二家的,本次购活动终止。

三、资格审查

1、 投标人递交投标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部门应当组织评标小组对递交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采购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小组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人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投标人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评标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

四、评标

1、评标结束后,部分投标人响应文件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评标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2、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失败:

(1)参加的投标人均被淘汰的;

(2)评标结束,投标人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3)投标人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评标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投标人报价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评标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数量根据评标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确定。

4、评标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采购执行部门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投标人名单;

(2)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

5、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五、谈判结果

1、评标结束后,采购执行部门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2、评标结果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3、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成交候选投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部门反映。

六、确定成交投标人

1、评标结果公示后,采购执行部门应当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

2、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3、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投标人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投标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4、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投标人:

(1)成交候选投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投标人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投标人的情形。

成交候选投标人有本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投标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投标人以本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后一位成交候选投标人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0%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成交投标人,并重新组织采购。

七、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人后,由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

采购人应当依法作出质疑答复。

九、政府采购合同

1、成交投标人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独立的法人资格;

2.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 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和谈判期间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审核的权利, 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并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函;

3.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授权);

6.承诺书。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成都信用”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 投标函

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决定参加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全部服务,投标竞价根据采购人要求报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商证明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参 选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 诺 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

本承诺书声明:我单位响应文件在整个投标过程均保持有效性。若我 在本次投标全过程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资料或信息,则有充分理由和权力拒绝直至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成交资格,且我 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 日


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1

2

合 计(小写)

合计(大写):

注:报价应包含设计制作安装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承担青白江区2018年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采购项目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机关党建品牌示范点建设展板15个,每个规格:展示架95cm*210cm,展板80cm*180cm;材质:不锈钢架子,展板10mmPVC底板,画面UV制作。

二、双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制展板制作的具体内容;

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确保在(10)日内完成设计制作任务。

二、验收

乙方完成党建展板的制作后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对党建展板的数量和制作质量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制作费用。

三、制作费及支付

1、总费用为 元(大写: 整),费用包括设计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及相关税费等费用。

2、上述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对应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2个月内通过转账支付给乙方。

3、乙方账户户名: ,账号: ,

开户行: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展板的制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耽误甲方需要时重新制作,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重新制作展板,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保留追诉权力。

五、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示范 党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