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宣传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公告
委宣传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
二、单一来源编号:PACG2018-DY-030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项目 | 1 | 820000 | 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采购单位要求,财政政府采购监管科同意。
八、拟定供应商:浙江广天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周梅玲 | / | 磐安县图书馆 |
王朝生 | / | 磐安县图书馆 |
葛华芳 | / | 磐安县广播电视台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0年四月二十九日第64号《抄告单》精神和《城区主街道亮化灯箱委托设置经营管理协议书》中的规定,城区亮化灯箱设置由磐安县装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广天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本次“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采购项目全部用到由浙江广天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的设备,因此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郑凯地址:磐安县龙山路1号
联系电话:****-******** 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陈娅妮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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