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后台数据处理项目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后台数据处理项目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电子警察后台数据处理”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2项目概况

1.2.1 项目编号:ZFG2018-09153

1.2.2 招标内容:对采购方辖区范内管理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采集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判断、抓拍、录入、审核、复查、告知、答疑和“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方案设置等工作,最终有效数据上传采购方指定数据库。(服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2.3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1.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2.5 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9">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1.3.2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1.3.3投标人具有相关的涉密资质或做出相应的保密工作承诺;

1.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6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昆明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本地化服务机构;

1.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1.3.8按昆招监委发【2011】5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1.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0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处理 电子警察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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